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之扣12分

2026-03-10 12:00 1 次阅读 经验交流

驾驶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,一次记12分:

记12分

(一)驾驶与准开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辆的;

(二)饮酒驾机动车辆的;

(三)驾驶营运客车(不包含公共汽车)、校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20%以上的;

(四)导致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;

(五)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未悬挂机动车辆号牌的,或者故意遮挡、污损、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辆号牌的;

(六)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辆号牌、行驶证、驾照、校车标牌或者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、行驶证的;

(七)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;

(八)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;

(九)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、校车、危险物品运输汽车在高速公路、城市迅速路上行驶超越规定时速20%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、城市迅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越规定时速50%以上,与驾驶其他机动车辆行驶超越规定时速50%以上的;

(十)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汽车超越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;

(十一)未获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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