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动车辆转入需要什么材料
1、《机动车辆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原件(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/私车本人签字或代理人签字);
2、机动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号码明原件和复印件;
(1)单位: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》、加盖公章的委托书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码明;
(2)个人:《居民身份证号码》或者《临时居民身份证号码》,户籍非本市辖区的还须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、暂住证明。
3、机动车辆档案原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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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《机动车辆登记证书》原件;
5、转入时超越检验有效期的: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、《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》原件。
机动车辆转入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到业务受理窗口领取《机动车辆登记证书》、《机动车辆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辆号牌》、《机动车辆检验合格标志》、重庆交通信息卡(机动车辆卡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