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警车违法停放被拖驾驶员上门′索要′被查

2026-09-01 12:00 1 次阅读 驾驶常识

为了免交小区物业的停车费,南平人郑某花了1000块钱,将朋友借给他的一辆猎豹车伪装成警车。有了这辆假警车,郑某免交了小区的停车费并在汽车外出时多次违法停放。
12月10号,他在莲坂吃速食时因汽车违法停放被思明交警拖走。昨天下午,郑某来到思明交警大队,想要回我们的车,这下他自投罗网了。

警灯、警用标志、车内还配备了远程对讲系统,乍一看这辆车跟真警车没什么两样。

12月10号,市公安110指挥中心通过监控发现,在莲坂一家速食餐厅门口,一辆违法停放的“警车”没悬挂警车车牌。接到指令的思明交警梧村中队民警非常快赶到现场处置,交警勘察后发现,除去没悬挂警车车牌,这辆车的车身两侧也没根据规定喷上警车车号。通过比对汽车的车驾号和发动机号,交警查明这辆车的车牌号是闽DAK333。因为驾驶员一直没出现,交警暂扣了这辆车,追查假警车驾驶员的工作也随即展开。

昨天下午,一名驾驶员来到思明交警大队违章处置窗口,询问值班民警这个月10号在莲坂是不是有扣了一辆警车,他想要回这辆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?在确定郑某是假警车驾驶员后,值班民警非常快将他控制住。

郑某交代,他居住的小区停车费非常贵、又常常没车位,听小区保安说,警车不需要交停车费,朋友借给他的这辆车又是警车车型之一,他就动起了伪装警车的脑筋。他先花了500元,在莲前西路一家汽修厂将车身“变脸”,然后再上网上购物置警灯、警用标志安装上去。有了这辆车,郑某免交了小区的停车费并在汽车外出时多次违法停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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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警察法》明确规定: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、制式服装、警械、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,其他个人和组织不能持有和用。违法职员视情节可处拘留或者罚款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现在案件已经移交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重案大队做进一步处置。

记者李绍东、特约记者李元朋报道。